概述
企业间合同纠纷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问题。如果处理不当,可能很快造成高额费用并影响正常经营。纠纷常见的起因包括发票未付、货物存在缺陷、服务未达要求、延误、不当终止合同、独家合作安排争议、定价或责任上限争议,以及双方对实际约定内容存在分歧。中小企业、由业主管理的公司、大型贸易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都可能遇到这类问题。在企业间纠纷中,尽早寻求法律建议尤为重要,因为合同文本往往只是问题的一部分:标准条款、规格说明、采购订单、后续变更以及行业惯例都可能影响案件。本文将介绍相关主要法律问题,以及阿斯登律师事务所可以提供的协助。
关键法律原则
应先全面审查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和约定,包括:
- 已签署的协议;
- 标准条款;
- 附表;
- 采购订单;
- 合同变更及权利放弃安排。
在货物买卖纠纷中,《1979年货物买卖法》第12至15条所规定的默示条款可能是案件的关键。
买方是否有权拒收货物或终止合同,可能取决于其是否已接受货物、相关合同条款的性质,以及非消费者交易中《1979年货物买卖法》第15A条规定的轻微违约规则。
可获赔偿的损失还受到可预见性规则的限制,相关原则见 Hadley v Baxendale (1854) 9 Ex 341。
大多数简单合同索赔须在六年诉讼时效内提出,依据为《1980年时效法》第5条。
违约是否足以构成终止合同的理由,取决于对合同条款的解释以及违约的严重程度。相关原则见 Hong Kong Fir Shipping Co Ltd v Kawasaki Kisen Kaisha Ltd [1961] EWCA Civ 7, [1962] 2 QB 26 (CA)。
通常需要哪些证据?
- 已签署的合同、框架协议条款及附表;
- 采购订单及接受订单的文件;
- 关于合同变更、交付和投诉的电子邮件;
- 发票、账目记录、贷项通知单及付款记录;
- 技术证据及检验记录;
- 关于利润损失、替代采购成本或其他索赔损失的证据;
- 内部会议记录及决策记录。
有哪些处理方式?
商业协商
- 优点:有助于维持双方的业务关系。
- 缺点:如果争议已经根深蒂固,协商可能无法解决问题。
律师函件
- 优点:有助于明确争议焦点。
- 缺点:沟通语气可能变得更为强硬。
调解或其他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(ADR)
- 优点:通常适用于企业间纠纷。
- 缺点:需要双方都愿意参与。
债务追讨或损害赔偿诉讼
- 优点:可以获得具有约束力的裁决。
- 缺点:可能耗时、费用较高,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。
协商终止或变更合同
- 优点:有机会达成符合商业实际的解决方案。
- 缺点:可能需要双方作出让步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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